2015-02-06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就2015年成都市檢察系統(tǒng)公開遴選優(yōu)秀檢察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全國范圍內(nèi)符合職位條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職公務員(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二、遴選職位類別及名額
本次共遴選8個類別職位的人員,即:檢察官職位一(偵查員)、檢察官職位二、檢察官職位三(藏漢翻譯)、檢察官職位四(維漢翻譯)、法律政策研究人員、檢察輔助人員職位一(會計)、檢察輔助人員職位二(電子證據(jù))、檢察輔助人員職位三(計算機),包括11個檢察院的20個具體職位,共計劃遴選38人。
三、遴選條件
(一)遴選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zhì)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3.參加遴選人員需經(jīng)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4.符合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條件(見《2015年成都市檢察系統(tǒng)公開遴選優(yōu)秀檢察人員職位情況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尚在試用期或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diào)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開考比例
(一)本次遴選檢察官職位三(藏漢翻譯)、檢察官職位四(維漢翻譯)筆試開考比例為2:1,其余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由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按比例確定首批實際遴選計劃數(shù)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上予以公告。
(二)因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不能開考的職位,在報名結束后,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向市檢察院申請改報其他開考的職位。改報人員需符合相應職位條件。
五、遴選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遴選公告。公告在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www.chinagwy.org)、正義網(wǎng)(http://www.jcrb.com)、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四川檢察網(wǎng)(http://www.sc.jcy.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dpta.gov.cn)、成都組工網(wǎng)(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檢察網(wǎng)(http://www.cdjcy.gov.cn)、《檢察日報》、《華西都市報》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程序。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站為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30日—3月6日。
⑴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忌卿浘W(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選擇意向職位報名,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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