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8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扶貧項目管理服務中心等3個市屬事業(yè)單位根據中共南充市委辦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人事調配工作的意見》(南委辦發(fā)〔2012〕1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擬面向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3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詳見附件3:南充市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國家機關(含參照單位,下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兩年及以上(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30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考調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其所在單位本次考調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文件關于人員流向的規(guī)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4)近兩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為不合格(或不稱職)者。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其他條件: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表1)
三、公開考調單位、崗位和名額
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調僅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在公開考調單位人事(政工)科報名(單位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4)
3、報名時須帶上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2)能證明其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資料)、證件;(3)2張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4、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考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yè)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5、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南充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詳見附件4)的各項內容。
6、資格審查(初審)。資格審查(初審)由考調單位在報名時進行審查,并及時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審查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考調單位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開考比例
結合招聘單位實際,本次考調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考調崗位的考調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的特殊崗位,經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放寬到2:1。達不到上述規(guī)定比例的,可相應調減或取消考調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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