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0來源:本站采編
七、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者,按規(guī)定程序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在攀西人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缺額不再遞補。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教師在報考崗位服務期需滿五年。
八、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為保證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12— 8657444 (中共鹽邊縣紀委監(jiān)察局)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九、本方案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12—5250100(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8657653(鹽邊縣教育局)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邊縣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