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來源:本站采編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4年11月25日通過錦江人事人才網公布。
6.查分申請。
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原件校驗。
1.校驗通知: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jù)面試開考比例1:3,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錦江人事人才網公布。
2.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區(qū)(市)縣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服務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原則
1.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面試總成績×40%
2.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
筆試折合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
3.面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五)總成績公布:總成績于2014年12月17日通過錦江人事人才網公布。
七、體檢及考核
依據(jù)招聘職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三)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八、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錦江人事人才網網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擬聘人員如系2014年畢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yè)證等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二)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報到時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提供原單位書面同意其調(流)動的證明書。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咨詢及監(jiān)督
政策咨詢電話:028—86673626
監(jiān)督電話:028—86754052
各招聘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詳見《崗位表》(附件1)。
附件:1.2014年成都市錦江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14年成都市錦江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問答
成都市錦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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