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來源:本站采編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12月11日-14日。面試考務費為80元。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jù)錄用職位及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報考省法院及各鐵路法院職位的,體檢由省法院組織實施;報考省檢察院及各鐵路檢察院職位的,體檢由省檢察院組織實施;報考市(州)、縣(市、區(qū))法院、檢察院職位的,體檢由各市(州)組織部會同市(州)法院、檢察院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均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省委組織部、省法院和省檢察院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并公布相關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錄用審批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經(jīng)省法院、省檢察院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后,由招考單位通知被錄用人員。被錄用人員應按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該職位的錄用名額不再遞補。
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考生被其他機關新錄用為公務員(以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招考單位不予錄用。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各市(州)、各用人單位均設立專門的考錄監(jiān)督小組,公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等,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
十、本公告由四川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
1.《2015年全省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2.《2015年全省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3、職位編碼查詢表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
201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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