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青川縣公安局負責。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考試。有效報名人數與考調崗位數的比例不低于3: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者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考調資格。
(三)考試
經資格審查,達到開考比例的,采取面試方式考試?荚嚂r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報考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體檢人數與考調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組織考察的資格,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青川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五)擬調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擬調人員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六)公示
擬調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
(七)辦理調配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辦理調配手續(xù)。
本公告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川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縣公安局 0839-5209008
監(jiān)督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839-7201356
青川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39-7202492 7202525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川縣公安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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