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3來源:本站采編
(五)考試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考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營山縣人事人才網上公布。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營山縣教育局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辦理。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專業(yè)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采用講課辦法確定,按講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三天在營山縣人事人才網上公告。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含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相應崗位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遞補人員出現考試成績并列的,按本條第(一)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
六、考核和公示
考試、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縣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
七、選崗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按照招聘學科類別教師名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定崗學校。選崗具體時間地點在營山縣人事人才網上公告通知。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選崗;如考試總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均相同,則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崗順序。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已經選擇崗位的擬聘用人員經資格復審和檔案審查后取得聘用人員資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xù)。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同類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同時,新聘用人員還須與聘用學校簽定《營山縣2014年新聘教師服務協議書》,約定在聘用學校任教服務期至少5周年(含見習期1年)。
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參加選崗、簽訂聘用合同(相關協議)或未按時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資格復查不合格或規(guī)定時間內被舉報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出現考試成績并列的,按本公告第五條第(一)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jiān)督電話:0817-8221253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營山縣教育局
2014年7月22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