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來源:本站采編
3、考試
(1)筆試
①開考比例:筆試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不得低于3:1,如達不到3:1,取消選調。
②考試內容:筆試以應用寫作為主,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另行通知。
(2)面試
根據擬選調人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擬選調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分+面試成績折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如面試成績也相同,由選調領導小組決定加試辦法。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及體檢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5、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負責。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確定為考察對象,并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6、調動
經考察合格人員,按管干權限及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要求
1、對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一經查證屬實,取消選調資格。
2、嚴格選調程序和紀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禁徇私舞弊,違者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229937
平昌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6389198
監(jiān)督電話:
平昌縣監(jiān)察局 6222563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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