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5來源:本站采編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享受過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人員,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必須于201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將以下材料送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本人簽字的《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見附件3)。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出現役證》、《優(yōu)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于2014年6月4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綿陽高新人才網公示。
5.筆試成績(含加分)和是否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查詢。請報考者于2014年6月12日左右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任意一科應考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比例按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因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較多而能形成充分競爭的崗位,經批準可根據情況適當降低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yè)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進入資格復審比例。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參加完全部應考科目)的筆試平均成績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報考者因未達到上述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本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為1:3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yè)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
2.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所需材料于2014年6月13日左右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綿陽高新人才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和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
(三)面試
1.有關面試的具體事項于2014年6月上旬在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和綿陽高新人才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2.面試因自動放棄或缺考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2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yè)經批準后可開考,但參考者面試成績必須達到規(guī)定分數。
3.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予以退費。
6.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等具體事項在面試結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和綿陽高新人才網公布。
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由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在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綿陽高新人才網公布。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國家、省以及行業(yè)、崗位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己藘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搿⒌赖滦摒B(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核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綜合考核。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綿陽高新人才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經批準后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下同)、招聘崗位要求的職稱資質證及以下材料送交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
1.在職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原單位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下崗、失業(yè)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fā)放的《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失業(yè)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畢業(yè)兩年內尚未就業(yè)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3.2014屆畢業(yè)生應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就業(yè)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通過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
逾期未將上述材料送交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取得聘用資格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到聘用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在高新區(qū)所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和《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取得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擬聘人員與聘用單位中、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一樣,在單位中、高級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實行競聘上崗。若聘用單位中、高級崗位無空缺,則聘用到該單位的下一級空缺崗位,待今后有中、高級空缺崗位時再進行競聘上崗。
九、其他事項
1.本次公招報名、資格初審、崗位調整、資格復審、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有關事項均在指定的網站發(fā)布。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指定網站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2.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和在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階段自動放棄以及不到招聘單位報到的人員,從本次招聘報名之日計算,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3.請報考者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huán)節(jié),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和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規(guī)模較小和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配偶、親屬,原則上實行回避。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負責解釋。
附件:1.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2. 2014年上半年綿陽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3.《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樣本)
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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