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5來源:本站采編
(2)填報信息。報考者自行下載《北川羌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選調(聘)文秘人員報名信息表》,如實、準確填寫表中各項內容。
(3)提交材料,F(xiàn)場報名時,需提供已填寫完整并貼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選調(聘)文秘人員報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畢業(yè)證、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滿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根據(jù)報名資料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給準考證。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六、筆試
(一)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筆試當天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原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駕馭語言文字的能力。
(三)筆試后,根據(jù)報考者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以及是否進入面試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北川政務網(wǎng)上公布。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包括責任心、上進心、思維能力、組織能力等。
(三)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報考者面試情況確定其是否進入體檢,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北川政務網(wǎng)上公布。
八、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規(guī)定進行體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jīng)本人申請,可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察
由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選調(聘)人選的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綜合考察。
十、辦理人事手續(xù)
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聘)人員,按程序辦理人事手續(xù)。
十一、選調(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此次選調(聘)工作的順利進行,選調(聘)工作應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二)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考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其資格。
從事選調(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選調(聘)工作事項時,與報考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咨詢電話:0816-4822937 (縣委組織部)
0816-4823175 (縣人社局)
舉報電話:0816-4821390 (縣紀委監(jiān)察局)
十二、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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