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來源:本站采編
1.面試需持本人身份證參加,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法院LED公告欄予以公示,并電話通知本人。
2.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能力及儀表舉止。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的人員,出現缺額時依次遞補。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4.考察按樂至縣人民法院有關錄用考察的程序進行。
(五)試用
試用期為二個月,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六)錄用
確定錄用后,由第三方勞務公司同招聘對象簽訂聘用合同派遣到我院工作。聘用期為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簽。期滿考核合格者可續(xù)簽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內違紀違法的,可隨時解聘。受政策影響,不能繼續(xù)聘用書記員時,聘用合同隨之解除。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不占正式編制。
四、待遇
(一)試用期每月工資1380元。
(二)聘用期間待遇由月工資1380元和績效考核工資200元/月構成。聘用期間享受醫(yī)療、養(yǎng)老、失業(yè)、生育及工傷五項社會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從其工資中代扣。
(三)編外人員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可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樂至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為保證我院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8-26306066
咨詢電話:028-26308522
樂至縣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5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