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來源:本站采編
(四)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
(五)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請標注“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鮮章)。
(六)所在縣市委組織人事部門、州級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須提供任職文件)
七、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州委統戰(zhàn)部干部科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在涼山人事考試網上通知),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
①開考比例:1:3。
②筆試科目:文稿寫作。卷面滿分100分。
3.面試
按照遴選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確定前3名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排序等額遞補。
九、試用
體檢合格者作為試用人員,到州委統戰(zhàn)部試用3個月。
十、考察
試用合格,由州委統戰(zhàn)部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十一、公示
試用期滿后,由州委統戰(zhàn)部部務會根據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二、調動
根據公示情況,由州委統戰(zhàn)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正式遴選人員,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在原單位任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保留原職級。
十三、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考試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遴選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咨詢電話:0834-3865552
監(jiān)督電話:0834-2162229
附件:2015年中共涼山州委統戰(zhàn)部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
中共涼山州委統戰(zhàn)部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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