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8來源:本站采編
(一)筆試(總分100分)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 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折合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選于筆試次日在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sxrsj.cn)上公布。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以筆試折合成績,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考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內容:實行結構化面試。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地點見《準考證》。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4.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因面試缺考而產生面試實際參加人數與考調崗位數比例低于2:1的,仍視為有效考試比例。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選于面試次日在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sxrsj.cn)上公布。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調職位及名額,按照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入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考調職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則進入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
(三)復檢及遞補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7日內向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提出復檢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復檢考生自負。
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不再補檢。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結果在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lsxrsj.cn)上公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進行綜合政審考察?疾觳扇〔殚啓n案、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報考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因主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可在本職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考調人員,并在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
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826)3223832
鄰水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紀檢組:(0826)3238138
附件:1.2015年鄰水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15年鄰水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鄰水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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