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3來源:本站采編
筆試折合成績和面試折合成績的總和及職位排名在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
(四)考察
根據(jù)筆試折合成績和面試折合成績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其中: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文秘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8名報考人員為考察人選,其余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信念堅定、服務群眾、勤勞敬業(yè)、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等方面情況以及溝通聯(lián)絡、綜合協(xié)調、為人處事等方面的能力。
考試總成績及職位排名在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
五、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和考察折合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按照擬選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開選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和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和頂崗試用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選調名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并在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進行公示。頂崗試用時間為3個月。
七、辦理轉任手續(xù)
頂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任職手續(xù)。頂崗試用期間不適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應當準確無誤,在公開選調期間應當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lián)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如報考人員在公開選調期間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加蓋鮮章的戶籍證明。
(三)凡報名通過的報考者,無故自動放棄參加筆試等后續(xù)程序的,將列入州級人事考試誠信庫,取消其3年內再次報考或推薦報考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統(tǒng)籌公選領導干部、公務員錄用、公務員選調等人事考試的資格,并按程序通報縣委組織部和州級相關部門黨組(黨委)。
(四)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阿壩州州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辦法(試行)》進行。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選調組織單位檢舉(州委組織部檢舉電話:0837-2822303;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舉電話:0837-2822301)。
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本公告同時在阿壩日報、“中國阿壩州”門戶網(wǎng)站、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等媒體上發(fā)布。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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