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來源:本站采編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體檢時間根據考察情況另行電話通知。
(五)公示
體檢結束后,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不合格的,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遞補對象。
(六)試用和調動
1.考察、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進行試用(6個月),試用不合格的,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遞補對象;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提出擬調動人選名單,送州委組織部審批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它事項
1.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2.報考人員在考試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3.考試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4.正式調動后,自行解決配偶調動和住房問題。
5.本次公開遴選的部分環(huán)節(jié)將采取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有關事項。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隨時暢通。
六、紀律與要求
公開考試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是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州紀委組織部咨詢電話:2833099;州紀委信訪室舉報電話:2833002;州紀委干部監(jiān)督室監(jiān)督電話:2833057;州紀委傳真電話:283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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