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來源:本站采編
四、程序和方法
(一)定向遴選。由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政府法制辦公室邀請市內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和法律實務工作者,經縣委縣政府審定后直接聘任。
(二)公開遴選。
1.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或郵件信函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5年4月1日—4月7日(節(jié)假日不休)。報名者登陸西充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下載《中共西充縣委、西充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或《中共西充縣委、西充縣人民政府顧問服務律師事務所報名表》(A4紙打。,如實、準確填寫。法律顧問團成員報名者須粘貼1寸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法律顧問團成員報名者須提交《中共西充縣委、西充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個人身份證、學歷、履歷、職稱證書和能夠證實其符合擔任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資格條件的其他資料、證書、研究成果等復印件(一式三份)。
顧問服務律師事務所報名者須提交《中共西充縣委、西充縣人民政府顧問服務律師事務所報名表》、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個人身份證、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和能夠證實其符合擔任縣委縣政府顧問服務律師事務所的其他資料、證書、研究成果等復印件(一式三份)
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地址:西充縣晉城鎮(zhèn)東風路1號縣政府103縣政府法制辦公室。電子郵箱:1554228893@QQ.COM ;聯(lián)系電話:0817—4201106。
2.報名結束后,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匯總公開遴選人員及單位資料,與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商,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yōu)擬定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和顧問服務律師事務所候選名單。
3.將候選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擬聘任名單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4.縣委縣政府審定同意聘任的,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頒發(fā)聘書,簽訂顧問服務協(xié)議。 被聘任人員和單位的顧問服務報酬,根據(jù)被聘任人員和單位的顧問服務量與質等內容,經考核后確定,具體辦法由縣委縣政府另行規(guī)定。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為保證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報名者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宴請送禮;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六、本公告由西充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西充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中共西充縣委、西充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
2.中共西充縣委、西充縣人民政府顧問服務律師事務所報名表
西充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西充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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