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來源:本站采編
(二)選擇崗位。照片審查合格的報考者,在網(wǎng)上選擇報考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nèi)容并認真核對,準確無誤后提交。
(三)資格審查。本次資格審查工作由新津縣教育局負責,報考者提交《新津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wǎng)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
(四)報名繳費。
1、繳費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網(wǎng)上繳費方式,不設現(xiàn)場繳費。
2、收費標準: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人每科50元。
3、繳費確認:繳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繳費成功后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者于2015年4月23日至26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按照網(wǎng)絡提示打印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報名要求。
1、報考崗位。報考者根據(jù)自身情況和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及專業(yè)要求,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2、信息真實。報考者應對網(wǎng)上報名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責任自負。
3、網(wǎng)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隨時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lián)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1:3。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其取消或調(diào)整情況,于2015年4月9日在成都新津人才網(wǎng)(www.cdxjrc.com)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2015年4月17日17點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應聘人員中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的大學生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4月15日9:00-17:00到新津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新津縣瑞通路146號一樓,電話:82555577、82556732)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nèi)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各年度考核結果、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及考核表復印件(均需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6日。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3)報考定向公招崗位的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5日前通過成都新津人才網(wǎng)公布。
6、查分申請: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通知: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照面試考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成都新津人才網(wǎng)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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