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輔助人員
(二)招聘名額:9名。
(三)工作性質:主要從事一線執(zhí)法工作。
(四)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年齡18周歲以上(2004年8月29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 (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履行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明顯缺陷、口齒清楚、形象氣質佳、無視覺異常、無紋身。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正處于涉及司法案件調查、審理之中的;
3.具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與原用工單位存在勞動糾紛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公開報考、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使用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8月29日至8月31日(9:00-12:00,14:00-18:00)。
2.報名地點: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3樓黨群辦301室(翠屏區(qū)鼓樓街19號)。聯系人:羅榮。聯系電話:0831-2339895。
3.報名資料:《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公開招聘執(zhí)法輔助人員報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百分制,考試內容主要為:①習近平法治思想 ;②行政處罰法;③寫作。應聘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2022年 9月1日下午14:30,筆試地點:翠屏區(qū)鼓樓街19號三樓。
2.面試。取筆試前27名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如遇末位成績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主要以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誠實敬業(yè)精神、工作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三)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到二甲及以上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自理)。若遇體檢不合格者,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遞補體檢人員。
(四)考核
對通過考試及體檢合格的人員,對其進行全面考核,內容為品德、誠信、廉潔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四、薪酬待遇
考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現行省、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購買五險一金,另按規(guī)定享受出差補助、帶薪年休假、年度健康體檢、職工食堂等福利待遇。
五、紀律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電話:0831-2339895, 監(jiān)督電話:0831--2323231。
六、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從疫情防控相關安排,在招聘期間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學防護。通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二)考生報名前7天內有本土疫情發(fā)生的地市其他縣(市、區(qū)、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前3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以采樣時間為準,需提供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載明有采樣時間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單,紙質、電子版均可),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對體溫異?忌_展復測,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碼顯示為綠碼者方可參加筆試和面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考:
1.7天內有國內疫情A類地區(qū)或B類地區(qū)中有本土疫情發(fā)生的縣(市、區(qū)、旗)旅居史的人員(省指揮部對省外疫情重點地區(qū)按A、B類分類)。
2.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
3.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
4.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人員。
5.健康碼顯示為黃碼或紅碼的人員。
七、其他事項
(一)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報名者要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負責解釋。
信息有效期:自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
2022年8月29日
來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418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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