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納溪區(qū)金之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受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指由瀘州市納溪區(qū)金之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勞務派遣到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計劃公開招聘輔警44名,其中,一類職位(巡防大隊)20名(男性),二類職位(派出所和警種部門)24名,若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1∶2開考比例,則相應縮減聘用人數(shù)。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一)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遺屬、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符合條件的新進城落戶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招聘范圍
所招聘人員限四川省常住人口,需在瀘州市江陽區(qū)、龍馬潭區(qū)、納溪區(qū)有固定住所。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 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4月1日—2004年4月1日),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口齒清楚,男性身高為1.68米以上,女性身高為1.58米以上。
6.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遺屬、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持有機動車駕駛證者(含摩托車駕證)。
7.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依法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曾在本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自行辭職不滿1年的。
12.具有紋身、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或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的。
13.不宜從事劇烈運動的。
14.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資薪酬及福利待遇
1.一類職位工資薪酬到手年收入不低于36000元,二類職位工資薪酬到手年收入不低于31200元。
2.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五險一金”(每月由單位繳納約1200元)、商業(yè)保險(意外傷害險、補充醫(yī)療險)和教育訓練、表彰獎勵、慰問優(yōu)撫等。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一樓會議室。電話:0830—4118610。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的相關程序。(1)選擇報考類別。報考人員根據(jù)自身條件和崗位條件選擇所報考的類別。(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填報《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輔警招聘報名表》,并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報考人員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5.需提供的證件及證明材料。報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提供相關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相關專業(yè)技能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1張;(2)本人簡歷(全日制學校畢業(yè)至今的工作簡歷);(3)報名者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遺屬、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持相關證明或證件原件和復印件;(4)能證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證明材料;(5)非瀘州市江陽區(qū)、龍馬潭區(qū)、納溪區(qū)常住戶口人員,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陽區(qū)、龍馬潭區(qū)、納溪區(qū)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資格審查
根據(jù)報名者提供的材料,由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警輔辦統(tǒng)一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報名者應如實填寫、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且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應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實行閉卷過關性考試。內容為《民法典》第一編第二章自然人第一節(jié)、第四編人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Word和Excel運用、公文寫作等,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未達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若筆試合格(60分)人數(shù)未達到職位招聘名額2:1,則視情況調整人員參與下一程序。
2.體能測試:1000米跑/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仰臥起坐。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成績共100分。
3.面試: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根據(jù)體測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5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成績共100分
4.總成績核算
總成績=體測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政工室組織。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各職位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退役士兵及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仍出現(xiàn)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血檢、尿檢(毒檢)為必檢項目,并結合本公告相關具體要求安排心理測試,身體體檢和心理健康測評費用自理(約500元左右)。體檢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從報考人員總成績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予以政審,政審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公告相關具體要求執(zhí)行。
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在對應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中從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遞補。
(六)簽約試用
擬聘用人員全部與瀘州市納溪區(qū)金之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瀘州市納溪區(qū)金之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以勞務派遣形式,派遣到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
派遣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無層級工資并按同崗位工資的80%發(fā)放。在試用期期間,由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組織封閉式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瀘州市納溪區(qū)金之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六、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貫穿始終,由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qū)分局督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組織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請所有考生務必在招聘工作全過程做好個人防護工作(戴口罩,掃健康碼,測體溫),出具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按照防疫工作規(guī)定主動如實報告相關情況。
本公告由納溪區(qū)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瀘州市納溪區(qū)金之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來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content_158050?SessionVerify=ec1091c9-cab3-46ab-a226-6693670a47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