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7〕55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基層專業(y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7〕24號),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加強攀枝花市鄉(xiāng)鎮(zhèn)專業(y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攀委辦發(fā)〔2017〕10號)等文件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從“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公開考試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miyi.gov.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截止2019年8月31日,在米易縣服務滿2年及以上,歷年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4.在職人員報考者,須征得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招聘單位、名額及其他條件
見《米易縣2019年面向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公開考試招聘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報名地點: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米易縣攀蓮鎮(zhèn)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
(二)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
考生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19年面向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公開考試招聘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2,此表在報名處領取,也可網上填寫打。
報考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時間、資格證書、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崗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荚嚂r憑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團縣委、縣委組織部及縣人社局負責。
4.現場報名所需資料:
(1)高校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標準彩照3張;
(4)團縣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在職人員需出具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繳費
經審查合格考生,須于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四)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五)領取準考證
現場報名合格的考生,請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米易縣攀蓮鎮(zhèn)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領取。
四、考試
(一)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考試科目:綜合知識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9年10月26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政策性加分
1. 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及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招聘條件的加分。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yè)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非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員,在首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證原件。
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繳費時一并提交,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辦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續(xù)。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經審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將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四)筆試成績計算、公布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參考人員根據筆試折合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出現面試人員缺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崗位面試方式均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
面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40%
3.領取面試通知書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荚嚳偝煽兿嗤模垂P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折合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的考生,其《綜合知識》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的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由團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己酥攸c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考試、體檢、考核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后,憑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米易縣紀委監(jiān)委 0812-8179744
咨詢電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8130962
共青團米易縣委 0812-8172104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請考生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縣人社局或團縣委。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本公告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青團米易縣委負責解釋。
附件1:附件2:2019年米易縣面向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公開考試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docx附件1:米易縣2019年面向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公開考試招聘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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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共青團米易縣委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