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3來源:本站采編
4、報名資格審查: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5、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手續(xù)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及手續(xù)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6、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于 2015年7月6日在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二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五、面試
1、面試地點: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峨眉山市綏山鎮(zhèn)名山路東段498號)。
2、面試除基本面試內容外,包含部分心理素質測試內容,于2015年7月7日上午9:00開始進行。
3、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和復退軍人在其面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六、體檢
(一)面試后按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二)體檢定于2015年7月9日進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結論于2015年7月15日前通知,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1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出現的缺額,可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七、政審及培訓
(一)體檢合格者由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組織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同意后,可依次遞補。
(二)政審合格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培訓。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因自動放棄應聘或培訓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訓合格者,由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叁年。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含培訓時間),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xù)聘用。
(二)應聘者被聘用后,由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tǒng)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3-5533689。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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