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jù)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4年鄰水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遞補和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遞補對象
根據(jù)招聘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資格復審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則該職位不再遞補,因未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以及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各招聘職位符合資格復審遞補條件的人員名單見本公告附件(《2014年鄰水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8月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遞補資格復審地點
鄰水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錦云大廈七樓)。
四、遞補資格復審要求
1.所帶資料:
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要求的其他證明。
2. 遞補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到場,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蓋有戶籍管理印章的證明。
3.筆試準考證遺失的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開具證明。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負責審查資格的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通過遞補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自愿放棄遞補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遞補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
6.經(jīng)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交面試考務費80元。
五、面試事宜
2014年鄰水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各職位的面試時間為2014年8月18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資格復審合格后發(fā)放給考生本人的《考生須知》。
監(jiān)督電話:
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6)3268937
鄰水縣教育局:(0826)3232793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咨詢電話及網(wǎng)站:
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6)3268937,鄰水縣人事人才網(wǎng)(www.lsxrsj.cn/);鄰水縣教育局:(0826)3222151,鄰水縣教育網(wǎng)(www.lsedu.gov.cn/)。
附件:2014年鄰水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鄰水縣教育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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