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來源:本站采編
四川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關于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參公人員)面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guī)定。現就我委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本職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qū)永興巷15號21樓
四、面試資格復審應具備的手續(xù)
(一)《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1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免冠證件照)。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職位要求的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或專業(yè)不明確的,須提供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
(四)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五)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六)符合《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其他相關說明
請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此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證明和相關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咨詢電話:(028)86522982; 聯系人:吳琨
附:《四川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川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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