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來源:本站采編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達州市公務員局
2014年達州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遞補體檢及201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體檢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4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及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2014年達州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遞補體檢及201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體檢安排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一)2014年達州市法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遞補體檢對象。2014年達州市法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考察、體檢環(huán)節(jié)共有6名考生放棄。按照《關于2014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中“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的規(guī)定,遞補體檢的人員(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2013年達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體檢對象(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二、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
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早上7:30前在達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對面旗桿處集中點名簽到后,統(tǒng)一前往體檢地點。未在7:30前趕到體檢集中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體檢資格。
三、體檢執(zhí)行標準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2014年達州市法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報考司法警察職位及2013年達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四、收費標準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標準于體檢當天向考生收取,當場、當天復檢項目按醫(yī)院收費標準收取。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體檢。
(二)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參加體檢。已攜帶的,須按要求關閉電源后在報到時交由工作人員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規(guī)定交出通訊工具的,在體檢過程中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體檢資格。
(三)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附件:1. 2014年達州市法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遞補體檢人員名單
3. 體檢注意事項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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