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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2022年上半年瀘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現將《2022年上半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詳見附件)及后續(xù)相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
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29.12分?忌P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相關工作
(一)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因筆試缺考等原因產生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人員一并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或雙科成績?yōu)榱惴终、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者、在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考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資格審查。
(二)審查要求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2022年上半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中的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資格審查現場。確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以委托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其他人員代替其參加資格審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7月23日8:30-12:00。
2.資格審查地點: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大廳(瀘州市龍馬潭區(qū)龍馬大道一段70號)。
3.資格審查要求: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審查時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無法按時獲得證書原件的情況),應出具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yè)名稱為準。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認證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第三方專業(yè)認定,認定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為相似專業(yè)的視為專業(yè)條件合格)。
(3)編碼2022101004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出具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三級或四級)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編碼2022101006——2022101007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認定材料。
(5)編碼2022101013、2022101029——2022101032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出具本人《入伍通知書》、《退出現役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6)編碼2022101036——2022101039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從事輔警工作期間以下材料:《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同時具有區(qū)縣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審核意見和公章)、歷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證明,獎勵、表彰證書或決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截止2022年4月20日,36周歲至40周歲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本人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或省級公安機關及以上獎勵證書或決定(通知)文件,或在脫貧縣、艱苦邊遠地區(qū)工作印證資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7)考生是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占編人員,須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審查意見(參見2022年4月8日發(fā)布的《關于2022年上半年瀘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附件4);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8)本人親筆簽名的《報名信息表》2份。
(9)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繳納80元(現金方式)面試考務費后,方可領取《面試通知書》。
凡是在資格審查時隱瞞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并查實都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遞補相關事宜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2022年7月25日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srsks.com)公布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請考生及時關注。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18:00。
四、面試工作安排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資格審查后領取的面試通知書,綜合成績在所有的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2.資格審查當天,考生應提前10分鐘到達審查地點;面試當天,考生應在上午8:00前到達考點。在入場檢測處,請考生主動出示本人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均可)、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卡)、紙質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查驗和體溫測量等工作。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入場;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能參加資格審查,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檢測)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3.資格審查及面試前7天內有低風險區(qū)[中、高風險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旗)的其他地區(qū)為低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資格審查及面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資格審查及面試前10天內有國(境)外(澳門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資格審查及面試前7天內有高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6)資格審查及面試前7天內有中風險區(qū)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發(fā)生的縣(市、區(qū)、旗)旅居史的考生;
(7)資格審查及面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風險區(qū)具體名單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發(fā)布,可通過“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面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6.考生要自覺維護資格審查及面試現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現場資格審查及面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不得在考點內逗留、聚集。
考生在面試候考室被發(fā)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面試條件的考生,轉移到備用候考室,繼續(xù)參加面試;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無法正常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0830-3101371
附件:2022年上半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點擊下載)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2b04663d3ca745dca1899612e2037d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