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報名人員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瀘定縣人民法院關于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場報名期間報名疫情防控事項告知如下:
一、請廣大報名人員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報名前持續(xù)關注健康碼及健康狀態(tài)(包括體溫及癥狀)。
二、報名人員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guī)范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wèi)生。
三、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qū)的報名人員,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
四、請報名人員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碼(綠碼)(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行程碼上有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以外行程的,要做好“甘孜州來返州人員報備系統(tǒng)”登記(點擊下劃線文字了解登記流程),并須持48小內核酸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且在入州24小時內再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后方可(持兩次核酸檢測報告,即:48小時州外一次,24小時州內一次),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場所碼和體溫檢測準備。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五、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報名人員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人員,不得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六、報名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qū)、旗)和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直轄市的縣(區(qū))其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的縣(市、區(qū)、旗)及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旅居史的報名人員,需提供報名當日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最后一次采樣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七、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行現場報名;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此次報名,應到臨時隔離點進行防疫管控,并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八、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報名人員;
(2)經現場確認并復核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報名人員;
(3)報名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報名人員;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報名人員;
(5)報名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旅居史、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旗)其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轄市),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報名人員。
九、請報名人員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十、報名期間,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現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報名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國家、省、州、縣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tài)調整,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甘孜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行程碼上有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以外行程的,要做好“甘孜州來返州人員報備系統(tǒng)”登記,并須持48小內核酸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且在入州24小時內再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后方可(持兩次核酸檢測報告,即:48小時州外一次,24小時州內一次)進入現場進行報名。(附現行《甘孜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18號)》)
十二、報名人員在報名時應簽署本次報名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報名資格,終止報名;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瀘定縣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6F4fLqCLp6KbJ5UDuOg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