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評對象
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參加了面試的所有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
二、測評時間、地點
1、時間: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時開始,當天完成?忌2月21日下午15時準時到達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足球場處,憑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依次入場,未按時入場報到或證件(證明)不全者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足球場(樂山市市中區(qū)肖壩路222號)
三、測評項目、標準
1、測評項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2、測評項目、標準和規(guī)則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執(zhí)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四、紀律要求
1、請考生提前做好時間安排,未按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測評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家屬不得跟隨、陪同測評,測評期間遵守封閉規(guī)定,不與外界聯(lián)系,不會客,不處理測評工作以外的其它事務。若違反,取消考生測評資格。
3、考生集合后,須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測評完后,憑有效證件領取個人物品。發(fā)現(xiàn)攜帶通訊工具的,取消該考生測評資格。
4、嚴格服從帶隊工作人員管理。測評期間入廁須征得帶隊工作人員同意后,由管理員監(jiān)督前往。不服從管理的,取消該考生測評資格。
5、考生一律著便裝,不得著制式服裝入場。
6、市紀委市監(jiān)察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
五、疫情防控事項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參照《關于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政法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的公告》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控,并在體測當天出具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測評資格。
六、特別提示
1、如遇天氣情況變化,體能測評順延。但順延通知以考生到達現(xiàn)場集合后由組織單位宣布為準。請考生務必準時到指定地點集合,切勿以自己對天氣的判斷猜測是否延期。
2、體能測評結論及體檢通知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本公告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
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