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1年度樂山市市級部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至22日(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地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樓406室(樂山市市中區(qū)柏楊東路85號)。
二、復審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度樂山市市級部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所在單位和組織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1份。
2.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復印單位鮮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1份(加蓋復印單位鮮章)。
6.取得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以來歷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1份。
7.本人近期紅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張。
8.《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資格證等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相關事項
1.按照遴選計劃3: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yōu)椴⒘械,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規(guī)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3.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5.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提供材料應保證真實有效,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6.此次公開遴選下階段的復審遞補、面試、體檢等有關事項,均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若因所留電話號碼無法接通,責任自負。
聯(lián)系電話:0833-2429486。
附件:2021年度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名單
(點擊下載)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9日
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