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以及《關于2017年下半年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等規(guī)定,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等環(huán)節(jié),現(xiàn)將2017年下半年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總成績排名、體檢及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下半年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總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有關事宜
(一)進入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關于2017年下半年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第九條“體檢”規(guī)定: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職位與進入體檢人員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體檢人員。特警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其他警察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二)最低考試總成績
對實際面試人員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州本次招警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本次招警最低總成績?yōu)?7.095 (職位編碼為26180108),面試后總成績未達到此成績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遞補體檢。
(三)其他事宜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和《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2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招考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不復檢的項目不予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前述規(guī)定確定名次),遞補只進行一次。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三、相關要求
(1)進入體檢人員請于2018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業(yè)服務局一樓服務大廳(卡拉卡爾酒店背后)領取體檢通知書,并填寫相關表格。
(2)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費用自理。具體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林業(yè)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