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快訊:根據(jù)眉山市委編辦《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級機關單位編制外人員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編辦發(fā)〔2015〕50號)相關文件規(guī)定,我處經過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等程序,現(xiàn)對擬聘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16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金旭,女,22歲,大學本科學歷,擬聘為眉山市市政設施管理處編外人員。
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形式,向眉山市市政設施管理處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需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具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內。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告公示人擬聘人員資格。
社會監(jiān)督電話:028-39791997。
本公告由眉山市市政設施管理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38791997。
眉山市市政設施管理處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