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就筆試排名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筆試排名
考生筆試折合成績及排名采用點對點查詢方式公布,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詢本人的筆試折合成績及排名情況(筆試折合成績及排名見附件1)。
二、關于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成績?yōu)?分或者有違紀行為被取消單科成績者均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辦,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定于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下午17:00,在樂山市委黨校(樂山市中區(qū)人民北路116號)進行?忌鷳日J真閱讀現(xiàn)場張貼的資格復審流程并按流程要求到指定位置完成資格復審所有工作。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按規(guī)定流程完成資格復審工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及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應按公告的要求,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 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工作單位及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級及以上單位由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遞補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成績?yōu)?分或者有違紀行為被取消單科成績者不得進入遞補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注: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遞補資格復審公告及遞補人員名單將在資格復審后及時在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請有可能進入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密切關注。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
(五)領取面試通知書
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發(fā)給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按面試通知書的要求,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下一錄用環(huán)節(jié)。
附件: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