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來源:本站采編
宜賓煙草商業(yè)系統(tǒng)2016年員工招錄
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現(xiàn)將宜賓煙草商業(yè)系統(tǒng)2016年員工招錄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
1.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荚嚍殚]卷筆試,由我單位委托專門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考生書面作答,須自帶黑色(藍色)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擦、卷筆刀。
2.筆試時間:2016年4月17日(周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鐘進入考室。
3.筆試地點:宜賓市八中A區(qū)(翠屏區(qū)長春街16號)、宜賓市八中B區(qū)(原宜賓市九中,翠屏區(qū)明倫堂126號)。
4.考場分配及有關安排詳見準考證及現(xiàn)場示意圖。
5.考生未按準考證上有關安排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考試。
二、準考證發(fā)放
1.發(fā)放時間:2016年4月14-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發(fā)放形式:憑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現(xiàn)場發(fā)放,委托他人代領的需持考生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3.發(fā)放地點:宜賓市煙草專賣局(公司)一樓職工活動室,地址:宜賓市南岸戎州路4號。
4.考生領到準考證后需現(xiàn)場核對準考證上個人相關信息,發(fā)現(xiàn)信息有誤的,須及時提出以便修正,未提出異議視為信息無誤。因準考證信息有誤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特別提示
1.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錄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參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錄用、取消錄用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筆試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駕照、護照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凡有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
附:考生信息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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