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我市2015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報名繳費情況和本次招錄公告規(guī)定,在報考考生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對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計劃進行調整,現將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序號 |
招考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位 代碼 |
原錄用名額 |
繳費人數 |
調整情況 |
1 |
石棉縣公安局 |
法醫(yī) |
26160005 |
2 |
4 |
取消該職位。該職位考生1人自愿調劑到26160001職位,3人自愿放棄。 |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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